墨竹工卡县人尊龙凯时- 尊龙凯时官方网站- APP下载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10-11 08:45:15 浏览次数:

  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官方网站,尊龙凯时APP下载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的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审判裁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实施法律监督。

  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编制,现有编制21人,实有人数19人(包含三名工人)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文秘、行政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职务犯罪办案组、经济犯罪办案组工作。

  负责办理向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文秘、行政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民事案件办案组、行政案件办案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工作。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文秘、行政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控告申诉案件办案组及刑事执行检察办案组工作。

  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信息监管和态势研判分析、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职责。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收集管理图书资料;负责编辑《检察工作年鉴》、《城关检察》、管理图书室、电子卷宗制作。负责案管大厅的相关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文秘、行政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检察长办公室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综合协调、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文秘、行政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2023年收支总预算1442.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8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144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47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023年支出预算14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3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5%;项目支出653.0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5%。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2.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4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8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42.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13.78万元增加了6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128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4.59%,卫生健康支出4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2.78%,住房保障支出4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3.45%.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6.3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85.54万元增加了600.79万元,上升46.7%。主要原因是在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支出管理的同时,人员增加及检察业务项目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4.35万元增加1.92万元,上升2.9%。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及提标。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0.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6.4万元增加14.3万元,上升35.1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提标。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7.49万元增加12.21万元,上升24.56%。主要是人员的变动及提标。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2.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46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6.2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46万元、住房公积金49.7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万元、医疗费补助3.42万元。公用经费66.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1.58万元(办公费8.98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8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有所减少25.5,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支出管理,把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无。

  2023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91万元,比2022年预算43.75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少了25.8%,主要原因是财务统管经费下划到市财政局后,经费设置的变化及人员的调出。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辆6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房屋建筑物为35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为60万元,通用设备资产为394万元。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9个,资金55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名称: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资金197.4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6%。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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